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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117人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13:29:56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景洪市教育体育局计划组织直属学校开展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专场招聘,现将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考核急需紧缺人才117名,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有志从事教育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发展潜力的青年。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详见《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2022—2024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大学本科生,专业对口。
 
4. 2022—2024年高校毕业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含2024年7月31日)。
 
5.专业对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6.具备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2024年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
 
7.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8.承诺在聘用学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
 
5.现役军人;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2024年3月21—22日,景洪市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工作组将到云南师范大学开展专场招聘。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22日9:00—17:00;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田径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云南师范大学网站、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s://www.jhs.gov.cn/)及云南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校园招聘公告。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转发招聘公告链接。
 
(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3)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原件、复印件)。
 
(1)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2)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考试成绩单);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5)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
 
(6)以本科学历报考岗位的,须提交省级招生考试院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7)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及笔试范围:中小学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升学考试相应难度的学科试题;幼儿园、职业高中专业知识及案例分析。
 
2.笔试时间待定,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面试考核。成立面试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七)签订就业协议。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八)体检。体检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由景洪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初次体检医院为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考察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实施,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1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经招聘学校党委(党组)或党政联席会议、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审定后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提交复核。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及招聘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转发公示链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校园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景洪市教育体育局0691—2124778
 
监督电话: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31449
 
七、重要提示
 
(一)拟聘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提交复核。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及招聘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根据《景洪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景发〔2022〕10号)相关规定,符合事业人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可纳入事业人才范围,并享受事业人才相关待遇。
 
(五)“事业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双一流”大学全日制优秀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景洪市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非“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六)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后,要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违约情形,招聘单位将按协议约定追究应聘人员违约责任。
 
(七)资格复审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景洪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景洪市教育体育局0691—2124778
 
监督电话: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31449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