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勐腊县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为实现勐腊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改善医疗卫生队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急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勐腊县人民政府同意,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计划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勐腊县人民医院开展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校园招聘计划招聘4名医务人员。具体岗位信息、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勐腊县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1.2021-2023年医药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2.医药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3.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
(二)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6.应聘者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科目挂科的;
2.在校学习期间选修科目挂科2次及以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的;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在指定高校现场招聘会上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现场收集相关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3月18日08:30-12:00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2023年3月19日08:30-12:00
招聘岗位及人数随校园专场招聘工作推进情况相应进行递减,如同一招聘岗位在上一场招聘会已招满,下一场招聘会将不再进行招聘。
(三)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请严格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
(1)《2023年勐腊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勐腊县人民医院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3);
(2)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准予按时、正常毕业的证明;
(5)在校期间各学期完整的真实学习成绩,须签署经办人姓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成绩单须提供学分绩点(成绩单须由成绩管理经办人签署补考、重修情况,并签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
(6)在校期间的获奖证明复印件;
(7)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任职情况证明、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提供)。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须将本人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一式四份)带至面试现场(确定拟聘人员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2.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3.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招聘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拟定开展校园专场招聘的高校网站(昆明医科大学)和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勐腊县卫生健康局窗口网站及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校园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因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组现场受理毕业生提供的材料,按照考核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的招聘程序。
(四)业绩考核
考评组对考生提交的成绩单及挂科情况、奖惩情况、任职情况、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进行业绩考核,业绩考核评分按10分制计算。招聘工作组根据业绩考核评分情况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招聘数持平或低于招聘数的按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有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
由招聘工作组负责。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所取得、所持有的证件与招聘条件是否一致、是否合法有效;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专业技能面试考核。
(六)专业技能面试考核
1.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方式
专业技能面试考核采取现场面谈、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考评组现场评价、现场打分。
2.专业技能面试考核内容
由考评组现场确定该学科的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养、临床思维能力、病案分析能力、临床科研能力 、医学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应变能力等。
3.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计算
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作为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的依据。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七)签订就业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岗位专业技能面试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拟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八)体检
由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察
由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过查阅档案、平台查询等方式,对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勐腊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提交复核。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在勐腊县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转公示链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勐腊县卫生健康局报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期间,由于拟聘用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专业技能面试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勐腊县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待遇政策
勐腊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勐腊县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的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及勐腊县实施的相关政策享受工资、津贴、补贴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一)校园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重要提示
(一)对违反考评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聘用人员在勐腊县内服务期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申请调离勐腊县或申请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的须按聘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聘用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勐腊县卫生健康局0691-8125281
监督电话: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8129178
勐腊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691-8122618
未尽事宜由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勐腊县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3:2023年勐腊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勐腊县人民医院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应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