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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7 11:33:04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4名。

 
一、选调范围
 
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签订自愿转为专业技术岗承诺书)。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详见《2023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县(市)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达各县(市)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5日。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办公室(景洪市园林巷9号)。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原件、复印件)
 
(1)毕业证;
 
(2)职称资格证书;
 
(3)聘用合同;
 
(4)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选调工作组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岗位裁减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每个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裁减或取消选调岗位。岗位裁减或取消情况于2023年8月5日18:00后在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成绩于考试后3天内公布。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面试。每个选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因人员放弃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每个选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和拟聘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上级人事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报考人员取消招用资格。
 
七、重要提示
 
(一)公开选调有关信息通过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确保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有关信息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91-2148835)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