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提前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次)
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因第一次提前招聘未能完成2024年提前招聘编制内人员计划,决定进行第二次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玉溪市江川区第一中学:学校坐落于江川区城南,地处福德山下、星云湖畔,云南省一级二等完全中学。现学校占地近266亩,建筑面积86000多平方米。学校现有44个高中教学班,12个初中教学班,在校学生约3000人。教职工230人,专任教师221人,其中正高级教师1名;国家级优秀教师2名,省级优秀教师2名;省级骨干教师1名,市级骨干教师23名,区级骨干教师49名,硕士研究生30人。学校先后被评为“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德育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一级示范学校”“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绿色学校”;2017年被认定为云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与实习基地”;2019年被认定为全国新课标作文教学示范学校、玉溪市教育体育系统先进集体;2020被评为玉溪市教育体育系统先进集体。
(二)玉溪市江川区宁海街道伏家营中学:学校位于江川县城东南方,距县城3公里,校园占地面积14951平方米。现有12个教学班,480名学生,教职工48人,专任教师45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42人,专科学历1人。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江川区教学常规管理示范校、体育卫生先进单位、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江川区“中国梦、红土情”中华颂经典比赛一等奖、云南省绿色学校、云南省平安校园、玉溪市现代教育示范校。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第一中学招聘1名地理学科教师。
玉溪市江川区宁海街道伏家营中学招聘1名历史学科教师。
具体岗位设置情况及要求详看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提前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次)》。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
4.毕业时须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和招聘学校或校园招聘会现场提前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招聘学校及网址:云南师范大学(ynnu.ynbys.cn)。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11:30
②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江川区2024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粘贴好相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公费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公费师范生提供)、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上述相关材料报名时验原件交复印件(推荐表、成绩表和专业证明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
4.报名联系方式: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0877-8011829、18187716673)
(三)考核人员确定
1.由考核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全面了解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社会实践、兴趣特长、受表彰等情况。
2.根据应聘者报名提供的情况组织资格审查,并根据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社会实践、兴趣特长、受表彰等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分和人员筛选,分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应聘者全部进入考核。对于应聘者提供的情况,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向应聘者毕业院校进一步了解、核实,也可通过与应聘者交谈的方式作进一步了解。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1.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答辩各为100分,分值比重为6:4,综合成绩=试讲X60%+答辩X40%。试讲、答辩和综合成绩都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方式记分。
2.考核时间、地点适时电话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再次并列的,再次组织试讲。综合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条款,在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公费师范生为六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收复印件1份。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取消拟聘用资格。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
(八)体检
由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在接到体检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复检。复检原则上应当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不再递补。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核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监督电话
玉溪市江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7-8019067
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