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24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拔县外优秀教师到元江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元江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2024年元江县教育体育局拟从县外选调教师10名,分大岗位考核(考试)选调,其中岗位一考核选调5名、岗位二考试选调5名。
二、选调范围
元江县外公办学校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6.年龄40周岁以下,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7.近三年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还在影响期的;
2.正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的;
3.师德师风不合格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17日17:30止,过时不再受理材料。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2024年玉溪市元江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以pdf格式原件扫描,发至6012434@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手机号+现任教学校,不完整或不清晰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3.报名咨询电话:0877-6012434。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选调考试。所需材料:
1.2024年玉溪市元江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三年的履职考核表,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7.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师德师风鉴定材料;
8.聘期内的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复印件由现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9.本人所获得的教育教学类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考核(考试)的方式
1.考核选调(岗位一)
符合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模范、县级课赛一等奖、州市级课赛二等奖及以上、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省级公费师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师范院校毕业生等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直接考核选调。如报名人员超过选调数额时,根据获奖证书、荣誉称号等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试选调(岗位二)
岗位二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选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根据考核(考试)结果,如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在选调名额总量内,考核选调和面试选调的名额可做调整。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
分类按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成绩并列的,教学成绩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幼儿园教师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体检费由选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根据确定的拟选调人员,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六)调入人员岗位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并依据调入人员的专业、学段,由县教育体育局安排到县内中小学校或幼儿园任教,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并能接受因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数额不足出现的低聘情况。岗位安排后,出现放弃人员,递补人员应服从教育体育系统安排岗位。调入人员在教育体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服务年限满后方可申请调动和参加各类考试调出我县或教育体育系统。
(七)公示
对考察通过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之前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之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调动的,由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1.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在选调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7-6013025。
5.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确定。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