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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华宁县公安局辅警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09:59:43

关于招聘华宁县公安局辅警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华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人数及岗位
 

序号

部门

人数

岗位

备注

巡特警辅警

普通辅警

性别

性别

不限

不限

1

巡特警大队

3

 

3

         

2

交通警察大队

6

       

6

   
 

合计

9

 

3

   

6

   
 

二、工资待遇

 

巡特警辅警每月应发工资4200元(含700元绩效考核奖金,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普通辅警每月应发工资3500元(含700元绩效考核,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巡特警辅警上限年龄28周岁,普通辅警上限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及难以治愈的皮肤疾病,面部、颈部及着短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等;
 
6、报考巡特警辅警岗位身高不低于1.65米,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8;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及各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8、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素质和能力;
 
9、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报考凡涉及时间的计算,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辅警人员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符合辅警人员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报名时间:自2024年09月26日-2024年10月08日24:00止;报名人员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流程: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注册→设置密码→登录系统→选择考试一填报职位一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相关资料→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必需上传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本人银行征信记录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
 
咨询方式:夏老师15887224342、柯老师18869729063、罗老师18087792537。
 
咨询时间:08:30--11:30;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考试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3.网络缴费: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09日17:00止;资格初审通过后,在2024年10月10日24:00前完成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审核通过且完成缴费的人员须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具体关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关注网络公告号或未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或因报考人员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信息无法落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录环节。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由考生当场签字。
 
3、加分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成绩加5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其中之一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士官士兵;
 
(3)警察类、政法类及各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4、面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后进入体能测试。
 
(四)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体能测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其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要求执行。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跑步占40分,其它两项各占30分。考生对体能测试成绩现场进行签字确认。
 
(五)成绩
 
报考巡特警辅警岗位人员按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普通辅警岗位人员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仅作参考,不计入招录成绩。  
 
五、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进行毒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首次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全面政审。出现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华宁县公安局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出现试用期内辞职或者辞退的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应全面、真实、准确;
 
(二)考生报名后,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未领取有关通知或未按规定参加考录相关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考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华宁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和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77-5012555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