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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和2025年毕业生2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8 15:04:40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和2025年毕业生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和《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1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和2025年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是由红塔区人民政府举办、由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由红塔区辖区内8个乡(街道)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4家村卫生室、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共同组成,现有在职职工1800人。红塔区医共体以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宗旨,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上下联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原则,通过以城带乡、以乡促村,充分发挥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区域龙头作用和乡(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乡纽带作用,形成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为区域及周边近60万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和公共卫生为一体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是一所全民所有制公立单位,始建于1953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在职人员230人。医院设有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部、儿童保健部三大部、设产科、妇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保健科、孕产保健科、妇女保健科、麻醉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械科、中医科、产前诊断室、高危孕产妇抢救中心、乳腺专科、宫颈疾病门诊、盆底康复中心、围绝经期保健门诊、口腔保健门诊、临床心理门诊等20余个科室。医院不断探索学科发展新途径,提出了单位有重点,科室有特色的学科发展目标,形成了完整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是红塔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新建举办的一所公立性中医医疗机构,地点位于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玉洛路与汇溪路交叉口(玉泉寺对面)。医院总占地面积50亩,其中,一期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39377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预计2024年6月竣工,建成后规划设置床位275张。医院于2023年正式成立,计划2024年开业。开业初期拟配置人员215人,目前编内人员56人,其中研究生6人,副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22人。开业初期规划设置急诊科、内科、外科、骨伤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科、康复医学科、治未病科(体检中心)、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口腔科、五官科、放射科、功能科、检验科、药剂科、消毒供应中心等临床医技科室及行政职能科室。医院开业后将为区域内外群众提供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养老、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科研、教学等中医及综合性优质医疗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2025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成绩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对象详见附件1:《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和2025年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岗位表)
五、考生条件
(一)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2025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医学类非2025年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在院规培证明(资格复审时须取得合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四)关于本次招聘放弃人员递补事项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考生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双方签约的就业协议自然解除。
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和考核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招聘后如仍有空余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岗情况研究是否再次组织招聘。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0日;
9:00-12:00、14: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报名要求:
1.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报名材料:
1.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和2025年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
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5年毕业生提供,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4.成绩表(2025年毕业生提供,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5.毕业证和学位证(非2025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
6.岗位需要的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提供,需盖有规培医院公章)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7.相关获奖证书等。
应聘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报名时查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免笔试,采用综合考核的办法,择优予以招聘。
综合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综合考核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本次招聘属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设置最低综合考核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如出现同一岗位若因综合考核成绩并列导致签订就业协议人数超出招聘人数的,对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加试内容等事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时间:预定于2024年11月23日
综合考核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考核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若某一岗位招聘数额出现空缺时,可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其它岗位未进入签约程序且符合空岗条件的人员中调剂到空缺岗位招聘。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约定在红塔区卫健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若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的,按协议内容履行违约责任,并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逾期不签订就业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资格复审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或不能提供相关复审材料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按违约处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环节。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红塔区卫健局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违约处理。
七、引才支持,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一)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红塔区事业人员编制管理、享受事业人员薪酬待遇及福利保障。
(二)一次性生活补助
符合《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卫生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人才类别的,在签署聘用协议后,经申报并评审认定后按人才层次择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A至F类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4万元、2万元(A、B、C、D类按4:4:2的比例分3年发放)。
A类:省级及以上名医(含退休名医),省内外业界具有影响力的医疗卫生人才。
B类:三级甲等医院医疗业务骨干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医疗人才。
C类: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科室负责人、优秀医学学科人才、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在本地区和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医疗人才;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D类:普通高校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类: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完成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学人才;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学人才。
F类:麻醉学、影像学、口腔医学等紧缺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医学人才。
以上所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具体发放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发放,服务时长未达到协议年限离职的需一次性全额退回生活补贴。业绩突出或带成果到红塔区工作的,可以享受“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八、招聘纪律
(一)考生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方式取得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二)报名后,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综合考核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考生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四)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九、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名称表述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十、其他事项
公告由玉溪市红塔区委人才办、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招聘咨询电话: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岗位:2030554、13529768076(李老师)、18724862030(邱老师)、18908779068(郑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岗位:18009791546(黄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岗位:13887739042(韩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0877-2026654、13013377909(王老师)、18287702401(吴老师)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二)招聘监督电话:
0877-2022798(红塔区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附件:
1.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和2025年毕业生岗位表
2.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和2025年毕业生报名表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