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2人,现将选调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对象
华宁户籍、配偶在华宁工作或父母属华宁户籍的县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1.选调岗位
招聘学校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岗位条件 |
华宁县宁州街道中心小学 |
数学教师 |
1 |
不限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 |
华宁县通红甸中心小学 |
语文教师 |
1 |
不限 |
2.基本条件
(1)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规守纪;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被认定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可放宽到45周岁;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
(4)近3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未在党纪、政务处分期限内,无涉嫌违纪违法、师德失范等尚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处理中的情况。
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之日。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华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309办公室
4.报名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近期免冠小一寸电子照片(命名为:身份证+姓名,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5.联系方式:华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 0877-5011263。
(二)选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200分(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综合知识,卷面分100分。笔试成绩在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公示。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2及以内的免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 6月15日上午8:00-8:30
领取地点:华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309室)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9: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人员不再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时,划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面试办法:以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学科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实行现场抽取课题,现场备课,现场上课的方式进行。
其它: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拟选调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采取加试说课的方式解决。
(4)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7个工作日内由拟聘用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现实情况。若有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及聘用
对拟调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2023年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县内外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及后续环节出现拟选调人员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有关问题
各单位涉及到流动的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须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所招聘人员办理聘用合同的签订及聘任的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选调工作期间,在招聘工作组织部门发出各项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选调资格。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