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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卫生行业区外急需人才引进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30 13:42:59

玉溪市红塔区2023年医疗卫生行业区外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和医疗水平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和储备一批医疗卫生行业优秀人才,根据《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卫生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红塔区决定面向区外引进40名医疗卫生行业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条件

引进单位

岗位

引进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执业医师执业

范围

年龄

要求

引进人才类别(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内科医师

10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内科类、全科

年龄在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A类:省级及以上名医,省内外业界具有影响力的医疗卫生人才;

B类:三级甲等医院医疗业务骨干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医疗人才;

C类: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科室负责人、优秀医学学科人才、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在本地区和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医疗人才;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D类:普通高校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类: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完成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学人才;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学人才;

F 类。麻醉学、影像学、口腔医学紧缺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医学人才。

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外科医师

5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外科类、麻醉

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中医科医师

5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中医类

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影像科、超声科医师

5

本科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妇产科医师

3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妇产科类

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儿科医师

3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儿科

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口腔科医师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口腔

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眼耳鼻喉科医师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眼耳鼻咽喉科

红塔区妇幼保健院

临床医师

3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儿科、妇产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卫医师

2

本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公共卫生

合计

10

40

备注:医共体引进岗位原则上安排在区级医院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区外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较大医疗差错和重大医疗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6.办理调动手续前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7.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htqwjjdb@163.com(注明报考岗位<如红塔区医共体内科医师>、现工作单位、姓名)。报名材料包括:《红塔区医疗卫生行业急需人才引进报名推荐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职称证、聘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个人所获荣誉证书、业绩等。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材料名称命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18:00止(以电子邮件到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引进条件要求的人员,将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谈面试环节。

(三)考核

1.A、B类人才进行面谈,面谈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C、D、E、F类人才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谈、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面试成绩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点进行审验。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报名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自理。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问题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报区委人才办专题会议审核。

(六)公示

拟引进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调动手续办理完成后按照政策进行聘用。

五、待遇

1.享受红塔区医疗卫生系统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2.引进人才在签署聘用协议后,按《红塔区医疗卫生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人才层次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A至F类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4万元、2万元(A、B、C、D类按4:4:2的比例分3年发放)。

六、服务期限

引进的人才在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服务期限不少于 5 年。服务时长未达到协议年限离职的需一次性全额退回生活补贴。

七、工作纪律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名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人才引进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由红塔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医疗人才引进报名推荐表

咨询电话: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0877-2026654 13013377909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22798

玉溪市红塔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