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云南 > 玉溪

报名入口

2023年云南玉溪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1 11:03:43

玉溪市关于2023年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拓宽优秀村(社区)干部发展渠道,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决定面向全市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截至2023年8月31日,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在村(社区)〔含村(居)民小组〕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2020年9月1日以前任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截至2023年8月31日,现任的村(社区)“两委”副职、委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且在村(社区)〔含村(居)民小组〕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2018年9月1日以前任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从全市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以县(市、区)为单位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玉溪市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热爱社区、热衷社工、热忱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在落实重点任务、推进改革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开展基层治理等工作中实绩突出;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性质和专业不限;
 
5.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及2023年届中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考核为“优秀”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吸毒涉毒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行(受)贿人员名单的;
 
6.信仰宗教、参加邪教或参与、策划、煽动群众聚众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7.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连续两年被列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经历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各占50%,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填写《玉溪市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于9月11日至9月13日期间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党建办审核,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招聘岗位按1:3设置开考比例。
 
2.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1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电子照片)。
 
3.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联系应聘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或联系应聘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对报名表所填内容进行确认。同步征求纪检监察、政法、法院、检察院、民宗、公安、卫健、信访、林草、审计、税务等部门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笔试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考试院制作笔试准考证,并委托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发放。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基层党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应知应会内容,考察村(社区)干部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由各县(市、区)通过考生所在乡镇(街道)逐一告知。
 
(三)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开展经历业绩评价。具体评分标准见《玉溪市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
 
各县(市、区)根据笔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所占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如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仍相同,则以中央、省市表彰奖励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
 
(四)体检
 
拟招聘人员体检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之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参加体检的考生签订《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本人后7日内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的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医务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商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各县(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最终形成考察认定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商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聘用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出现不予聘用或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要求
 
(一)全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经历业绩评价、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违规违纪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按程序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联系咨询电话
 
玉溪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0877-2021409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7-2013957
 
红塔区委组织部 0877-2036069
 
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7-2025135
 
江川区委组织部 0877-8019111
 
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7-8012796
 
澄江市委组织部 0877-6911120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6816695
 
通海县委组织部0877-3029197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7-3029122
 
华宁县委组织部0877-5011128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5011289
 
易门县委组织部 0877-4968500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4961216
 
峨山县委组织部0877-4011705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4014985
 
新平县委组织部 0877-7017000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7015696
 
元江县委组织部 0877-6515048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7-6553278
 
七、监督电话
 
玉溪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7-6618938
 
玉溪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77-2076981
 
附件: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