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提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玉溪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提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玉溪市妇产医院)是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院承担了全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业务技术指导任务,负责开展妇幼保健服务与管理,生殖健康服务、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担妇女儿童相关疾病的临床诊疗、急危重症、疑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负责全市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管理指导等工作;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并承担项目工作的培训指导。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基本条件及岗位设置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5.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6.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不限于本招聘年度毕业生;
7.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8.无按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况;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报名开始时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②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④报名开始时,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证书要求 |
学历 |
新生儿科医生 |
1 |
儿科 |
医师资格证(注册范围为儿科或未注册)、规培证或合格证明(规培专业为招聘对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内科医师 |
1 |
内科 |
医师资格证(注册范围为内科或未注册)、规培证或合格证明(规培专业为招聘对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外科医师 |
1 |
外科 |
医师资格证(注册范围为外科或未注册)、规培证或合格证明(规培专业为招聘对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妇科医师 |
1 |
妇产科 |
医师资格证(注册范围为妇产科或未注册)、规培证或合格证明(规培专业为招聘对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超声医师 |
1 |
医学影像学(超声方向) |
医师资格证(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或未注册)、规培证或合格证明(规培专业为招聘对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五、招聘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发布。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后至2024年1月24日,报名时采用邮箱投递资料的报名方式。应聘者提供报名表、报名信息采集表、个人简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规培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已毕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1727350721@qq.com。
六、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或因考生本人未接未回电话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信息无法落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环节,任何时候发现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相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证明的,不予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考试前人力资源部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相关事宜由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进行通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试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本次提前招聘免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择优予以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即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知识技能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测试满分100分,设置分数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单项否决)。
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分数相同的,采取加试考核方式,以加试的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初步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采取审核个人人事档案、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投诉、举报或异议,由纪检部门和考察小组联合进行调查核实,若存在视为不合格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十二、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严格按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
(六)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过程。
十三、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玉溪妇幼保健院提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玉溪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