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计划提前招聘教师1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1.华宁县第一中学是华宁县教育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204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191名,空编13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3人,本科学历175人;具有副高级职称56人,中级职称83人,初级职称28人。
2.华宁县第四中学是华宁县教育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93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91名,空编2名。其中本科学历72人;具有副高级职称44人,中级职称32人,初级职称10人。
3.华宁县第八中学是华宁县教育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108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97名,空编11名。其中本科学历88人;具有副高级职称36人,中级职称44人,初级职称13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华宁县第一中学:高中语文教师岗位1名,高中数学教师岗位1名,高中化学教师岗位1名,高中历史教师岗位1名,高中日语教师岗位1名;
华宁县第四中学:初中英语教师岗位1名,初中化学教师岗位1名;
华宁县第八中学:初中语文教师岗位3名,初中数学教师岗位2名,初中英语教师岗位1名,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1名。
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详见《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2024年1月3日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2024年1月3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云南师范大学
①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3日上午9:00-12:00
②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2)玉溪师范学院
①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9:00-12:00
②报名地点:玉溪师范学院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照招聘计划,在云南师范大学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转到玉溪师范学院进行校园招聘。
2.所需材料
(1)《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
(2)就读学校证明:注明专业(需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相一致),加盖学校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6)《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7)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和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8)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9)获得各类奖学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10)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担任学校学生会干部、社团负责人或班干部等证明材料及获得相关优秀干部称号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12)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专业学科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方确认报名资格。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整个招聘期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考试考核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本次提前招聘考试分考核评分和面试两步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公费师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考核评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社会实践、受表彰等进行综合评分和人员筛选,分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对于报考人员提供的情况,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向报考人员毕业院校进一步了解、核实,也可通过与报考人员交谈的方式作进一步了解。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答辩满分20分,答辩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职业认知、专业知识和口头表达能力。试讲满分80分,试讲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每个岗位所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含公费师范生)按面试通知时间和地点按时到达,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后,参加面试。
2.成绩计算
本次提前招聘教师是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即:面试成绩=答辩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记分,保留两位小数。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因综合成绩并列导致拟聘人数超出计划招聘名额的,按试讲成绩排序;仍然并列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初步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2024年华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资格复审
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报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拟聘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参加非法组织聚会情况、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凡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提前招聘教师的拟聘人员在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任何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原则由2024年华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但若至2024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启动时,单位所缺岗位,则不再递补,一并并入公开招聘计划,实行公开招聘。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考核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鲁老师 0877-5011263
华宁一中招聘岗位:陈老师 13114102808
华宁四中招聘岗位:梅老师 15987746598
华宁八中招聘岗位:马老师 13577799039
2.监督电话:0877-5021665
本公告由华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