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男女各1名),辅警1名(男)。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听从指挥,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善于与人沟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1日出生)的公民;
4.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纹身、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6.体检、政审合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国家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以及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服务关系人员。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6月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联系人:何欢,咨询电话:4124491。
报名地址: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610办公室(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小1寸);报名表1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再修改。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请根据我院发布的公告,于笔试前三日到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招聘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时间:待汇总报考情况以后,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四)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行前往考点参加笔试。
(五)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
(六)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公示
体检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体检、公示存在问题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情况进行递补。
八、待遇和管理
(一)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问题反映经审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参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二)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无特殊原因,服务年限至少一年。
九、其他事宜
(一)招聘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信息不实,出现弄虚作假以及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承担。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信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十、重要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永善检察”,并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信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永善县纪委监委驻永善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五)本《公告》由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