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昭阳区户籍,男性,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人员,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B.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C.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D.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
E.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F.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机关公益性岗位1名。
(二)工作职责
配合科室开展相关工作。
(三)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适当放宽;
3.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其它条件:有办公室工作经验、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到机关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福利待遇
薪资待遇为工资3240元/月(含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所开展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四、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