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绥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公益性岗位3人。
2.工作职责:从事办公室工作1名;从事会务接待礼仪工作2名。
三、招聘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人员:
A.零就业家庭人员;
B.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C.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D.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E.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F.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G.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岗位要求
(一)办公室工作岗位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思想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写作基础,会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如文档、电子表格处理。
3.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会务接待礼仪工作岗位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思想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仅限于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含传染病史)及其他不适应会务、接待岗位的疾病(病史)。
3.热爱会务、接待工作,有会务、接待学习或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不能提供身体无传染性疾病证明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10月21前到行政中心办公楼618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报名。
(二)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求职人员进行审核。
(三)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福利待遇
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两个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咨询电话:0870-7627881
绥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