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实盐津县消防救援力量,更好的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有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和部队服役经历的根据兵龄情况可放宽至30周岁。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优先聘用。
5、身高162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优先聘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到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10日。
必备材料:
(1)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3)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4)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和1份复印件;
(6)原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工资待遇
1、各岗位新入职工资月平均收入由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确定。
2、根据工作性质,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
3、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4、正式签订合同后个人可申请加入大队工会并依法享受工会福利。
四、考试
体能测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进行体能测试。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操作执行,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的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3000米跑、原地跳高等内容。
面试及心理测查。由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进行面试及心理测查。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体检。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对经初步审查满足招收条件的人员,由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应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在各考核项目均合格人员中,根据个人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分别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二)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入职培训。新聘用专职消防队员参加由盐津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及考核,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入职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培训不合格或培训期间辞退(退出)人员不发放基本工资。
六、招聘咨询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拨打对应电话与用工单位联系。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咨询电话:郑和前 18087226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