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昭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具有昭通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4050”失业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且无一人就业,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乡(镇)或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即属于低保家庭成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
(四)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时长符合要求。
(五)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有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完全被征证明以及所在基层政府机构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六)离校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
(七)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有一定工作经历或经验的人员;
2.退伍军人及有社工(志愿服务)经验的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内容
此次招聘设12个公益性岗位,工作内容为协助消防工作。
三、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到机关工作的其它情形。
五、待遇及相关管理规定
(一)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协议,薪资待遇为1750元/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所开展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昭人社通〔2015〕85号)要求,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按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昭人社通〔2015〕85号)规定,实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合格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昭通市具备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协议。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3日至6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请应聘者将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2寸彩色证件照、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页和第6、7页)以及昭通市公益性岗位录用登记表(见附件)统一报送至adaofd@qq.com。联系人:王顺霄,联系电话:15096578224。
附件:昭通市公益性岗位录用登记表
昭通市昭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