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江县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度引进人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绥江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绥江县内、县外引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面向绥江县内、县外引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编辑系列专技岗)。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理想信念坚定,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
(三)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
(四)年度考核(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六)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七)专业不限,有相关组织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八)按有关政策规定达到本地或所在地区、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三、引进人才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在征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荐报名,有关单位可进行组织推荐。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
3.证明个人学历学位、工作能力、特长和专业的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证书等材料。
4.历年年度考核表(履职考核表)。
5.近一年体检报告。
6.报名推荐表(附件),包括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经办人姓名、日期后盖单位公章现场报送,也可扫描为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扫描发送需确保文字、图片清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包括直系亲属、配偶及子女等重要关系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考察。中共绥江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的,组成考察组,对相关人选进行评估后实地考察。
(四)提出拟转任(调动)方案。经考察人岗相适的,按有关规定研究提出转任(调动)方案。
(五)体检。由中共绥江县委组织部适时组织开展体检。
(六)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对拟转任(调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人才引进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职级按照职务与职级并行有关政策执行,并结合本单位职级职数实际确定。
(二)人员信息资格审核贯穿考察全过程,如发现考察人选有违纪违法、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立即终止考察资格。
(三)推荐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8日。联系方式:中共绥江县委组织部0870-7622329,15287040203;邮箱:sjxzzbbgs@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绥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绥江县委组织部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