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合同制辅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合同制辅警3名,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资格和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招聘的人员需符合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5.性别男;
6.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合同制辅警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辅警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五楼505办公室(昭阳区珠泉路155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2)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彩色照片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12:00)到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未领取的,视为弃考。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等额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在综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的辅警名单,在昭通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进行一轮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七、待遇和保障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签订合同。待遇按照4500元/月(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金额)保障。
八、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0-2127525。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址: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155号,咨询电话:0870-2160190。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