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的公告
为加强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招聘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和消防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安全生产或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
3.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行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初始学历应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和消防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未满十八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技术检查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4日,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见附件)投递至ygj@hz.gov.cn电子邮箱,邮件及简历名称统一为:2024年杭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应聘--姓名。
(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6月26日前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笔试。未接到通知的为未入选。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重点考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案例以及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参考人数,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连同思考和回答共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综合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结束后即刻公布成绩,同时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列入考察对象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在面试候分的同时组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七)考察和体检。根据有关规定对考试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格检查。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录用。根据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
技术检查员身份为政府高级雇员,总薪酬待遇为25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等),其中固定薪酬占80%,按年度绩效考评等次调控薪酬占20%。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刻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考核过程中因其他原因放弃招聘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四)技术检查员招聘工作由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报名公告内容由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0571-85259621;
监督电话: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 0571-85259603。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