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临平区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选聘管理办法(试行)》(临卫健〔2023〕8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选聘需求计划共4名,详见附件1《2024年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需求计划表》。
二、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及其他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和相关证书取得等相关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公告发布当日;
(八)2024年以后毕业生、临平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以及辞职不满三年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三、选聘方法和程序
选聘信息发布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选聘人才。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监督。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网络报名者通过电子邮件向选聘单位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并与报考单位电话确认,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通知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原件以备审核)。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选聘单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表格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含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要求的证书和其他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国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选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可提供就业协议书、含有成绩单的就业推荐表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部分岗位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要求的,须提供合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合格证明。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选聘单位将根据选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初审通过人员汇总报区卫健局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适时组织考试。本次选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考试采用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其中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实践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均为7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阶段。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岗位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等时,以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心理健康评估项目。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平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聘用的人员须在聘用文件下达1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特殊情况经研究同意的可延长至6个月内办理,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的人员在聘用单位(岗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在公示期间有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以及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各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详见附件1;咨询电话:0571-89530618(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1-89530441(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