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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杭州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招聘村务工作者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17:08:42

2024年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为黄川村、呼日村等7个行政村各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1名,共计7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镇村务工作者的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7.优秀的复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一般年龄为38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学历(198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8.原则上要求户籍所在地为临安区岛石镇。户籍以2024年7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因就学等原因户籍迁移至岛石镇外,现愿意回家乡发展的适龄青年,且父母仍为岛石镇户籍的,报名资格需经镇、村两级研究决定。
 
9.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不含双休日);
 
报名地点:岛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3647490;
 
报名方式:人员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料复印件一经上交,不予归还;
 
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接受资格审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2.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内容主要为农村工作基本知识、公文写作、农村管理方面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特殊情况由镇党委决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4.公示、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相关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1个月。
 
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