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需要,全力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将杭州市临平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中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中事业编制教师15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临平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2022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指研究生或本科就读阶段,下同);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综合成绩排名前40%的毕业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国“双一流”大学综合成绩排名前40%的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下同)或高中期间获五大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在199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2023年8月31日)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应届毕业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大学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两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临平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中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9时—11月9日17时。
报名网址: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lpjszk.311100.com/。
报考人员登录“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资格初审时间:11月10日9时-11月11日17时
在此期间,区教育局将进行统一资格初审。
五、资格复审、考核
进入最终面试环节前考生需提供报名所需原件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
各招聘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主考核,考核方案需报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并由区教育局进行监督。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由学校自定。资格复审和考核将另行通知。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根据招聘岗位数、考核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2.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3.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4.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临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招聘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2.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等材料。其中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未能取得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的或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八、其他事项
1.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2.成绩查询、体检、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请在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临平门户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3.自主招聘学校考核由学校自主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形式另行通知,成绩查询等由学校负责通知。
4.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6.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7.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考试时相关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8.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301251、89170012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78107。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临平门户网站: http://www.linping.gov.cn/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3日
附件1:临平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附件2:临平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中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