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桐庐县民政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用工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桐庐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质、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6.年龄要求具体见附件1;
7.户籍、工作经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
8.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2年12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9.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自公告发布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桐庐县民政局办公室(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10楼1008),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3261883647@qq.com邮箱。联系电话:0571—64221316。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见附件2)(网络报名本人签字扫描)、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网络报名原件扫描)、复印件,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网络报名采用电子照片)。
(4)报名要求: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对有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同一开考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入围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网址:www.tlrcw.net.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模式管理。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桐庐县民政局根据需要建立编外用工人员人才库,在一次招聘中除聘用人员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保留若干应聘人员,人才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
四、工资待遇
相关待遇按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标准确定。
五、其他事宜
1.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桐庐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办法。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直接向中共桐庐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反映,监督电话:0571—58509925。
附件:
桐庐县民政局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