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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09:36:39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人数

用工方式

要求

1

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1

劳务派遣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能熟练操作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具备适合群众接待工作的特质;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2月17日。

2、报名方式:求职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邮箱519660280@qq.com。

(二)初审:报名截止后,石桥街道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在报名截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面试事宜;未通过初审的求职人员将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根据政审结果,认为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政审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拱墅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结束后,公示对象无问题,或有举报但经调查后其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正式录用;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三、用工形式及说明:按照市区有关文件及编外用工要求,本次招聘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