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建德市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建德市隶属于杭州市,位于浙江省西部,钱塘江上游,全市地域面积2321平方公里,下辖16个乡镇(街道),总人口51 万。建德因拥有三条高铁、两条高速、一座机场、一个码头,成为罕见的拥有“公铁水航”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的“浙西综合交通枢纽”。建德境内山清水秀,以“水清、风凉、雾奇”三绝闻名,是全国首个气候宜居城市、全国十佳生态休闲宜居城市、全球绿色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养生美食名城。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06家,其中市级医疗卫生单位11家,建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家,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岗3171人;民营医院、门诊部和个体诊所等机构176家。
为进一步充实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决定于2023年3月开展“‘医’起来,‘建’未来”医卫人才校园招聘月活动,主要赴哈尔滨医科大学、牡丹江医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蚌埠医学院、长沙医学院等医学院校开展2023届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8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41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2023届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技术能力或其他条件;
4.须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其他
校园招聘所有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等可登录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聘招录”。
三、招聘报名注意事项
校园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届毕业生春季校园双选会
报名时间:3月7日(周二)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体育馆
2.牡丹江医学院2023届毕业生春季校园宣讲会
报名时间:3月9日(周四)上午10:30-12:00
报名地点: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
3.蚌埠医学院2023届春季医药类毕业生就业招聘会
报名时间: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蚌埠医学院新校区龙湖体育馆
4.湖南省医药卫生行业2023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报名时间:3月31日(周五)上午9:00-13:00
报名地点:长沙医学院体育馆
(二)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报名表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1张(贴报名表上)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业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复印件;
5.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招聘会当场收取考生报名材料,每位考生限应聘一个职位。各职位面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现场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招聘现场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设置2道面试题,答题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招聘现场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签订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和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时,须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作为拟签约对象。考生面试成绩和拟签约对象名单在等候室现场宣读,宣读结束无异议后,现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若有考生不愿意现场订协议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拟聘用资格,并按同一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校的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该招聘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
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杭州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本次招聘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建德市卫生健康局(0571)58307833,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3672。
附件:2023年建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职位表.xls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