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因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保管理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医学背景专业者优先),未取得相应学历人员不能报考;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月7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姓名”,邮箱hzybslzx@126.com。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一并上传至邮箱。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笔试时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4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请随带有效身份证,面试时请随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即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个人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七、工资待遇
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71)87801703;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83008。
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