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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网格员招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17:29:01

2023年富阳区富春街道网格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浙省发〔2022〕20号)和富阳区现代社区建设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对近期缺额的网格员进行补招,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富春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4名,具体岗位为:西邮村专职网格员1名,春华村专职网格员1名,三桥村专职网格员1名,三联村专职网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熟悉本村情况,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公益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3、限富春街道户籍,行政村专职网格员原则上以本行政村户籍人员、长期居住人口(以租房合同、居住证、结婚证等相关证明为准,需由所在行政村审核)优先;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智能手机,会使用钉钉、微信等APP软件;

6、专职网格员专岗专职,不得兼职其他全日制职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专职网格员:

①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②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审查及其他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

③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④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的;

⑤违反(乡镇)街道规划,且拒不整改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⑥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招聘办法和流程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9时至4月7日16时,期间接受24小时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富春街道办事处招聘系统(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331152826)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逾期提交报名信息的将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照片):

(1)本人近期免冠1寸白底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4日9时至4月7日18时。

富春街道办事处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2023年4月4日9时至4月7日18时)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结果及未通过审核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接受资格审核,逾期修改将视为无效报名。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成功报名人员(报名界面显示已通过)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富春街道办事处招聘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及面试

由街道自行组织,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原则上笔试人数与每个网格的专职网格员核定人数相比不低于2:1,参加面试不低于2:1。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名单。体检和政审过程中,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政审出现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总分排名先后按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有不符合招录条件或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顺位替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街道根据需要建立专职网格员人才库,在一次招聘中除聘用人员外,可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保留若干应聘人员作为替补名额,在一年内专职网格员出现空缺时可依次补充。

四、待遇保障

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奖金,缴纳四险,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合同。

五、考核管理

拟聘用人员担任专职网格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相关劳务工作协议,日常考核管理以各村社为主。

六、招聘计划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3、如有疑问,可咨询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富春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1-63342370(8:30—11:30,14:00—17:30)。

4、本公告由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富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富春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