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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杭州建德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雇员及安保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4 10:33:23

2023年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雇员及安保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建德市人民法院决定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雇员及安保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审判、执行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安保人员主要协助司法警察从事警务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

建德市人民法院计划招聘司法雇员6名,安保人员3名,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年满18周岁,报考司法雇员岗位不得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出生),安保人员岗位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出生);

3.司法雇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安保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户籍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需任职回避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建德市人民法院二号楼一楼大厅(建德市新安江街道锦江北路38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建德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聘报名表》、《建德市人民法院安保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后将报名材料提交。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原件):

(1)建德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聘报名表 、建德市人民法院安保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

(3)户口簿;

(4)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5.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7.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缴费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取消招聘岗位。

8.由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至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从事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三)考试

1.司法雇员: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项目为速录,按照准确率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

2.安保人员: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每个项目均达合格标准者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1000米长跑三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

合格标准

4×10米往返跑

≤12′8

1000米

≤4′25′

立定跳远

≥2.29米

面试:

有关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建德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建德人事人才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建德市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安保人员的招聘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建德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建德市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面试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如本次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因故在2023年12月31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并在该岗位未重新公开招聘的情况下,可视工作需要报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根据程序按对应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聘招录”;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src.cn/)。

(四)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均在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src.cn/)公布。

(五)本公告由建德市人民法院、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0571-89605810。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571-64796086、0571-64720676。

建德市人民法院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建德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计划表_1681434244767.建德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建德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聘报名表_1681434254965.建德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3.建德市人民法院安保人员招聘报名表_1681434264216.建德市人民法院安保人员招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