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市富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2023年我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2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杭州市富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各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1.2,其中研究生岗位、定向生岗位比例为1:1,小数点后面有数字全部向前进位为整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直至取消。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面向全国和杭州市范围招聘的岗位,符合户籍范围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毕业生;(2)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2.面向富阳区范围招聘的岗位,符合户籍范围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2)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3.面向部分医共体分院招聘的岗位,定向临床3名(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环山分院1名、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新登分院1名、富阳区中医院常安分院1名),定向口腔2名(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场口分院1名、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洞桥分院1名),上述招聘岗位面向与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
5.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5日期间出生),其他有关户籍、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
6.户籍、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工作年限等具体报考条件以《招聘计划表》明确的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富阳区户籍范围指富阳区行政区域范围和富阳区生源(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下同)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并包含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以2023年5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3.与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只允许报考部分医共体分院定向培养生岗位。
4.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5月5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该工作经历不包括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7.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8.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9.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富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11.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2.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
试、体检、择岗、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5日9时—5月1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选择进入“2023年杭州市富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填写报名表,并完成诚信确认。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及个人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5月14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5日9时—5月16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7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5月17日9时—5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系统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每人50元,并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将另行通知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退还报名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通过资格初审后,按时完成缴费确认,并在2023年5月1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富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邮箱(fywjrsk@163.com),经审核后退还报考费用。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5月27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
科目:《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岗位相关知识(90%)和公共知识(10%),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在网报平台上查询。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除定向培养生外,其他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领取面试通知书后不参加面试的,均不再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工作年限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同时出具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
3.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定向培养生岗位考生面试不设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检、择岗、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定向培养生按总成绩(在校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进行排位择岗,总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并按编外用工方式安排。若考生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以学校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择岗
定向培养生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若总成绩相等则按排位顺序进行择岗。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结果不宜招聘的或放弃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并参加体检和考察。考察工作由富阳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市富阳区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和2023年海外留学人员不能按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均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有关招聘政策和资格复审公告、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可查阅杭州市富阳区政府官网。
(三)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联系。
2.技术咨询电话:0571- 85255424,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3.政策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0571-63313520,富阳区卫生健康局。
(四)富阳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富阳区卫生健康局无关。
(五)本公告由富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附件:2023年杭州市富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