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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13:35:17

杭州市临安区202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农技、林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10号)精神,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决定定向招生(招聘)基层农技人员5名、林技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方式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林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招生(招聘)。

二、招生(招聘)对象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临安区户籍,有意为基层农林业事业服务,并与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三、招生(招聘)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11(农技定向招生);

浙江农林大学(第3-4年就读)、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第1-2年就读),院校代码:0289(林技定向的招生)。

四、招生(招聘)计划

共招生农技定向培养本科生5名,其中农学专业2名,动物医学专业2名,农林经济管理专业1名。林技定向培养本科生林学(林业技术)2名。招生工作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

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专业

学制

选考科目

农学

四年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动物医学

五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农林经济管理

四年

不提科目要求

 

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专业

学制

选考科目

林学(林业技术)

四年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五、招生(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2.填报志愿: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3.确定名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名单时,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向浙江农林大学提供名单。浙江农林大学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区农业农村局。

4.体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即时告知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公示3天。

6.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并征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按招生计划的 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浙江农林大学。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 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7.院校录取:浙江农林大学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区农业农村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浙江农林大学按有关规定录取。

8.备案:未列入各县(市、区)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浙江农林大学抄送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学习费用

经浙江农林大学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动物医学、林学(林业技术)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政策,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学生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政策。

六、就业

2023年入学的定向委培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临安区镇(街道)所属农技、林技推广机构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镇(街道)计划申报需求情况,商相关镇(街道)、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并由相关镇(街道)所属农技、林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镇(街道)从事农技、林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中明确。

七、注意事项

1.请考生密切关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时间、程序。

2.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由区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3.在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高考成绩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4.请考生务必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报的联系电话24小时通畅,不明事项请咨询区农业农村局、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区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571—8954083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6373090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热忱欢迎我区有志于从事基层农林业事业、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