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园建设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学校非编(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园建设管理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省属大学。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岗位名称:资料内勤岗(劳务派遣)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部门基建资料管理、内勤管理等,具体如下:
(1)有关基建工程的各类文件及所有基建图纸、施工联系单的收、发、整理、保管;
(2)基建工程竣工资料的接收、整理、归档及送审计;
(3)工程结算审计联络、核对工作;
(4)考勤及部门其它内勤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应聘条件:
(1)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各岗位原则上要求拟聘人员在发布正式录用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入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非编用人,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周二)16:00。报名者需填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填好的表格及个人详细简历发送至E-mail:xjc@hdu.edu.cn。其他相关信息请浏览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du.edu.cn/。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后,面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本次岗位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拟录用人员在2023年8月21日前未办理报到手续视同放弃应聘。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在报到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者,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15061
邮箱:xjc@hdu.edu.cn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