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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用工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5 10:22:43
  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2个岗位,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其中执法辅助人员4名、窗口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镇(街道)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在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提供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5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7.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临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3年8月2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退役军人范围指临安区户籍(生源)复员、转业和退役士兵。
 
  8.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
 
  9.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9月7日。
 
  2.联系方式: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1-58605989。
 
  3.报名要求: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2023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论证书,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以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上述材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报考单位)发至邮箱:jiapingli@zjlbhr.com,并电话确认(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按岗位需求酌情考虑,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人数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报考岗位人数在30人以下的采取面试方式。30人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招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组织第二次招聘的,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4.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招聘网(https://www.lazpw.cn)同步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58605989
 
  监督电话:0571-63631087。
 
 
 
  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