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3年建德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共有14家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建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本科/学士”表示既需具备本科学历,也需具备学士学位。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5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5日。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6.建德市财政全额补助、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淳安县、桐庐县卫生健康系统财政全额补助、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人员须经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同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7.本次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岗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岗位数。
8.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9.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身份要求的,可报考相应要求岗位。
三、报名
1.注册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9月5日9时—9月7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建德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17),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9月8日9时—9月9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所需专业审核对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通过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9月10日9时—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再次报名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17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9月11日9时—9月1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用50元/人,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9月14日14时—9月16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和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3名及以上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
拟入围面试对象须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签订当年取得相关证件(证明)承诺书)。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社保缴纳证明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符合“两个同等对待”人员还应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签订当年取得合格证书承诺书)。
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参加后续环节的,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中午12时。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该招聘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若有考生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杭州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在被批准聘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聘招录”;健康建德微信公众号。
3.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入围面试、体检、考察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公布。
4.本公告由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建德市卫生健康局(0571)58307833,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0676。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