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区临平街道关于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并经上级审批,临平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1.本次招聘平安巡防岗位工作人员,共计招聘30人;
2.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及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联合审查、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13日-11月17日
(9:00-11:30,14:00-16:30)
2.报名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办事处(北沙东路50号)一楼党群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1-89163201。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退伍军人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2张,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2的岗位,原则上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联合审查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联合审查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临平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审查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放弃体检、审查或考察资格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编外人员: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 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 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 有其他不得录用情形的。
最终根据考试、体检、联合审查、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及录用
审查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临街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被录用者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临平街道工作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录用人员应按时上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不服从岗位调配的均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根据临平街道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2.此次报名将对考生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考生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它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4.严格执行报考回避制度。报考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
5.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由街道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