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三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临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扫描文末二维码即可查看),可登录临平区门户网站及“健康临平”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7.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越级上访,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行政(司法)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五、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1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杭州市临平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临平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69号6号行政楼6楼)
杭州市临平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临平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59号3号楼313室)
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临平区临平街道朝阳西路103号工信商务大楼3楼301室)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随带《2023年临平区卫健系统下属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扫描文末二维码即可下载),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2: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考试
具体考试由用人单位在区卫健局指导下组织实施。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结果划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或技能考试×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及联合审查、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及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通知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临平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严格执行报考回避制度。报考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招聘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招聘岗位。
2.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相应附件。
附件1:2023年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临平区卫健系统下属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