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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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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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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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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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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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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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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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体操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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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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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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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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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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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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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具有艺术体操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2.须获得全国艺术体操锦标赛或全国艺术体操冠军赛前八名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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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体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
3.身体健康,须符合岗位要求身体条件;
4.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23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标题请注明“艺术体操教练岗+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hzstyydxx@126.com。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9:00—6月23日17:00。
3.报名所需电子材料:
(1)《2024年湖州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艺术体操教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3)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技术称号证书;
(5)运动成绩证明。
以上材料以电子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一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未发送相关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的,报名无效。
上述人员中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24年6月2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0日9:00—6月24日17:00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初审结果以电话形式反馈。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3人,将取消招聘计划。
2.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地点为湖州市金田路218号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行政楼2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复审时须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技术称号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三)组织考核
考核时间:2024年6月29日(周六)
考核地点: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体操类训练基地(湖州市彩凤路1398号)
考核时间与考核地点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考核形式为综合考核,分为专项教学测试和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专项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1.专项教学测试
采取现场实测方式,主要考核个人项目训练的专项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简要阐述技术要领,并进行专项展示。及格分为75分,未达到75分的人员不列为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及格分为75分,未达到75分的人员不列为体检对象。
3.考核总成绩
专项教学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单项满分均为100分。
考核总成绩=专项教学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项教学测试成绩高的为先;若专项教学测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四)体检
所有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
三、其他
1.应聘者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市体育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湖州市体育局办公室反映。电话:0572-2038269。
3.其他未尽事宜由湖州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湖州市体育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