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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招聘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7 09:08:56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推进禁毒社会化,更好地服务新区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省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一批街道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15名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具体详见《湖州南太湖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含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学生)。

2.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心禁毒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湖州市区范围内(三县两区)常住人口(以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23年5月7日为准);

6.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1977年4月26日至2005年5月7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4.违反考试纪律被禁考、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

四、工作职责

1.依法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依法开展吸毒未成瘾人员帮教工作;

3.配合做好戒毒治疗工作;

4.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5.做好台账管理;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禁毒工作任务。

五、招聘程序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9点至5月7日17点。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符合多岗位条件,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①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28日9点至5月8日17点;

②由各招聘街道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招聘人数3人及以下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职数,调剂后仍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自接到通知起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招聘3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四)资格复审

由各招聘街道统一组织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再按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八)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薪酬待遇参照社区网格员薪酬标准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该街道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0572-2702168)负责解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各招聘单位在出现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人员空缺时,可在核准招聘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人数范围内向新区党群工作部申报,对符合岗位需求并入围2023年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会工作者面试的人员,经双向选择同意,可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附件:南太湖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会禁毒工作者需求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