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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湖州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09:12:09

2023年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

2.持C1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驶员工作经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好;

4.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5.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6.长兴县户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岗位要求

岗位

名额

学历

专业

其他

驾驶员

1

中专及以上

不限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人事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2-6026379;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为专业知识面试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相关证书办理编外人员录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且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长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572-6024358。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1).doc

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