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
2.持C1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驶员工作经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好;
4.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5.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6.长兴县户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岗位要求
岗位 |
名额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驾驶员 |
1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人事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2-6026379;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为专业知识面试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相关证书办理编外人员录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且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长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572-6024358。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1).doc
长兴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