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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储备人才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09:17:00

2023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引进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人才,助力湖州南太湖新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南太湖新区储备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储备人才17名。具体要求等详见《2023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储备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务、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
 
3.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意识和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本科毕业生毕业院校须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的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或全国“双一流”高校(147所)。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对毕业院校不作硬性要求。
 
5.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7年8月24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7.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统一网络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9:00至2023年8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码识别下方二维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符合多岗位条件的,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两年及以上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对工作年限有要求岗位)等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25日9:00至9月1日17:00。
 
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招聘公告设置的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资格审查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入围面试。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四)资格复审
 
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截止前,应聘人员确认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名单确定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再按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他
 
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任一环节主动放弃资格的,将列入南太湖新区高层次人才招引“黑名单”。
 
五、相关政策
 
(一)合同签订
 
与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述两家公司为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薪酬待遇
 
薪酬执行南太湖新区储备人才工资标准,按照学历、工作年限、聘任年限等条件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三)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南太湖新区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四)职业发展
 
新招聘人员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结束后,经单位考核、自愿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本公告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
 
党群工作部:0572-2702168;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长三角人才服务中心:0572-2661898/2661890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