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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太湖图影综合执法中心招聘综合执法类辅助人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15:31:57

太湖图影综合执法中心招聘综合执法类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太湖图影“龙之梦”项目顺利推进,太湖图影综合执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类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综合执法类辅助人员7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为湖州市户籍或持有湖州市居住证;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9月6日至2005年9月6日期间出生);
 
2.男性,身高170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及以上;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着夏装裸露部位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一线执法,工作强度大,建议男性;
 
5.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综合执法相关工作经验、五年内退役军人或见义勇为人员优先考虑);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出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综合执法类工作的。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4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一份(见附件,网上自行下载)、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扫描或拍照)、本人身份证(扫描或拍照)、毕业证书(扫描或拍照)以邮件形势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139828784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应聘岗位+姓名”(应聘者对所填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才能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体能测试:报考人员在体能测试前先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身高要求者取消报考资格。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各单项均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试时请携带二张1寸近期彩色照片)。
 
测试内容及标准:
 
1000米≤4分40秒,女子800米≤4分35秒;
 
立定跳远:男子≥220cm,女子≥175cm,第一次测试不合格的可补测一次。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及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与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数比例大于1:3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计划数与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数比例不足1:3(含)的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增加复试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八)公示与录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入面试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确定为备选库人员。拟聘人员、备选库人员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公示。
 
2.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不足人员在备选库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自拟录用人员正式录用之日起12个月,如用人单位出现人员减少的,可从备选库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用。
 
(九)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考察不合格解除劳动派遣合同。在职期间由长兴县公安局图影派出所统一管理,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长兴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考核的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等)均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公布。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悬珏,电话:15157236410。
 
 
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