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职人员)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是嘉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是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A类建设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教育部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地、全国高职高专党委书记论坛主任委员会红船精神研学基地。
学校现有航空与轨道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互联网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现代农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现代商贸学院、时尚设计学院、海盐学院等10个全日制二级学院,同时建有国际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开放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院、老年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嘉兴市红船精神教育实践中心)、基础教育部等教学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共24名,具体计划及要求详见《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计划可根据应聘情况适当调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等。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需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及以下。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高层次人才岗位全年均可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及岗位用人的紧急程度,不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考试(考核),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可访问http://hr.jxvtc.edu.cn:8080,并上传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要求:在线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邮箱、手机号等请确保准确无误),同时按类别要求上传下列内容的电子版,单个文件控制在50M,用“姓名+证书名+申报岗位”命名。所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本人负责,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1)自高中毕业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报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及中文翻译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或资格要求提供);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工作经历、党员材料等证明;
(5)个人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期刊首页及原文扫描件,教科研项目需提供带有相关部门或委托单位盖章的扫描件,其他佐证性材料提供对应原件的扫描件)无佐证材料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应聘人员。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目录的专业,由学校按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课程确定。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二)考试(考核)
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一人一议”的考试(考核)方式,通过面试、试讲、答辩等形式,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师德素养、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发展潜力及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则按招聘岗位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聘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面议。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者,或有其他需要本校教职工回避情形的,需向学校报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航空与轨道学院、智能制造学院:0573-89978270(屠老师)
互联网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0573-89978134(周老师)
时尚设计学院:0573-83607014(申老师)
人事处联系方式:
0573-89978040;0573-89978065(徐老师,陈老师);
0573-89978186(张老师);
监督电话:0573-89978168;0573-82228947。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