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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嘉善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17:05:36

嘉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嘉善县公安局决定开展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经研究,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招聘。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报名时可详细咨询)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公安事业;
 
2.身体健康,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 (1983年6月2日至2006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6月2日前取得,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⑴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⑵退役军人;
 
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⑷见义勇为人员;
 
⑸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⑵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⑶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⑷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⑸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被辞退、开除,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离职未满三年的,不适合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⑹本人或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的;
 
⑺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八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派驻在嘉善县公安局从事预备辅警工作一年及以上;
 
2.工作得到用人单位认可并同意推荐报考。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日至2024年6月7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嘉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城西村委会村部旁)。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是部队退役士兵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嘉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重大事项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八的,须同时提供《嘉善县公安局预备辅警单位认可推荐表》(详见附件4)。工作日报名咨询电话:0573-84232069。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自主填写的《嘉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等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予以电话通知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二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项目合格标准详见附件5,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其他人员自动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公安机关性质、宗旨、职责任务;文化知识;基本法律概念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分数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总分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确定体检对象,不足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招聘单位依据考察情况提出录用名单。
 
(八)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0.5(四舍五入)的比例列为嘉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选,在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核定数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一年。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作自行放弃。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嘉善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