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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职员3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09:41:02

2024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职员3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有关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以内(1988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8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8日前取得;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月8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7月8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有其他规定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9时—7月11日17时。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8日9时—7月12日17时。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报名系统:经开招聘系统。
 
4.报名办法:手机打开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网上报名二维码见附件2。
 
5.报考人员在嘉兴经开招聘系统选择岗位报名(未在浙里办注册的报考人员,需先注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6.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
 
7.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占总成绩40%。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嘉兴市经英人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9957380890、0573-83677752,监督电话:0573-83682362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