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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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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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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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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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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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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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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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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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需符合如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5.从事幼教事业10年以上,县(市、区)级及以上的幼教学科带头人,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教师资格证书;
6.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学历、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等要求取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4.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研究确定、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zxb-4444@163.com,文件命名为应聘人员名字。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请按规定填写《嘉兴市艺溯幼儿园公开选聘副园长报名表》(见附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教师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3)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联系电话或邮件反馈。
本次公开选聘设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认参加考试人数)超过选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活动策划、材料组织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第3名同分者一并入围。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不超过选聘计划数10倍(含10倍),采用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75分)的人员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造成入围人数超过选聘计划数的,另行组织加试。
考试工作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开始之前,考察对象需征得单位同意,提交单位同意证明,若无法提供,视作放弃相应资格。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组织实施。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拟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考察、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由选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研究确定。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湖青少年网(http://www.nhyout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在8月底前报到,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组、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0573-82521063;0573-8222894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具体解释。
联系电话:0573-82521879。
共青团嘉兴市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