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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嘉兴海盐县卫生健康局引进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2 16:18:41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公告

 

为优化我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素质,拓展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和科研人员的专业覆盖面,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的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加快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盐政办发(2023)22号文件精神,经县有关部门核准,2024年我局拟引进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人才30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二)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医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病理、医学影像、超声、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儿科、乳腺外科、急诊等专业中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上述引进对象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职业道德素质,具有引进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关待遇
 
1.对引进的省级三甲医院正高级职称卫技人员给予80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100万元的人才房票;另给予4.8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2.对引进的省级三甲医院副高级职称、省级三乙医院和地市级三甲医院正高级职称卫技人员,给予60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80万元的人才房票;另给予4.2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3.对引进的省级三乙医院和地市级三甲医院副高级职称,或其他三级医院正高级职称卫技人员,给予40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70万元的人才房票;另给予3.6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4.对引进的其他三级医院副高级和二级医院正高级职称卫技人员,给予20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50万元的人才房票;另给予2.4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5.对引进二级医院副高级职称卫技人员给予15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40万元的人才房票;另给予1.8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6.对引进紧缺专业中级职称的卫技人员,给予15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30万元的人才房票;另给予1.2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7.对招引的全日制医学博士、“双一流”医学硕士、非“双一流”医学硕士,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分别申请80万元、70万元、50万元的人才房票;另分别给予3.6万元/年、2.4万元/年、1.8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8.特别优秀的卫生人才或属于我县紧缺卫生人才、学科团队的,在充分评估和审核后,可以按“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相应的奖励政策。
 
9.本县离职的卫生技术人才,再引进来盐工作的,不再享受人才补助政策。
 
10.引进人才的家属、子女、直系亲属可直接落户在我县。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可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县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招引的人才需全职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招引政策每人只享受一次。人才奖励金录用后给予50%补助,服务期满3年和满5年且考核合格的,分别支付25%;人才房票购房补贴分三次申请发放,签订购房协议后发放补贴总额的50%,服务期满3年和满5年且考核合格的,分别发放补贴总额的25%。双方签订服务协议,违反协议出现服务期未满等情况,按照协议相关规定退赔。
 
引进对象录用后纳入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并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根据考核情况按年享受政策补助,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盐政办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实施人才管理。
 
三、引进办法
 
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两周。试用期满,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考核,择优引进。考核优良者,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将进行拟引进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七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聘方式
 
有意向者,可将求职简历(含获奖情况)发到海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邮箱xxw46@163.com,标题注明高层次或紧缺人才求职,同时请写明应聘职位、学历、专业。邮寄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海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邮编314300,电话:86022673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