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辅导员(第二批)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辅导员(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嘉兴南湖学院,地处长三角中心城市—嘉兴南湖之畔,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嘉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20年12月“建党百年、百年建校”背景下,学校以革命红船起航地——“嘉兴南湖”命名,成功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面开启新征程。
沐浴新时代的春风,学校紧紧围绕“红色基因,绿色发展,协同共赢,立德树人”这一主线,强化红船引领、城市支撑和产学研融合转型,聚焦服务“革命圣地”“战略要地”和“产学研高地”,团结一致向前看,厉兵秣马启新程,着力做好“红色大学”“城市大学”和“产业伙伴型大学”三大特色建设的研究深化,致力于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招聘计划、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0名专职思政辅导员,具体岗位要求等事项详见《嘉兴南湖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辅导员(第二批)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2年7月28日前取得。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8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具备学校要求的时限内及时报到入职。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岗位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截止。
2.网站https://rczp.jxnhu.edu.cn,按以下步骤报名:
①注册账户;
②个人中心点击公开招聘,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③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电子材料;
④点击公告中“岗位名称”或在“招聘岗位”栏应聘相应岗位。
3.报名材料要求:所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本人负责。
①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习成绩单和毕业证书);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班级或院级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或者党总支出具证明(注意:证明需要加盖的是党委或党总支印章),校级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加盖的是校团委或管理部门印章)。无佐证材料的经历一律不予认可;
④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应加盖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或上级组织部门印章,一般应在六个月以内开具;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嘉兴南湖学院官网上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方案,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并查阅。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嘉兴南湖学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二)考试方式及安排
思政辅导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考试
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参考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和面试
由学校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决定,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通过后原件退回。
(1)国内毕业生提供身份证、研究生学历的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中,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认知、专业技能水平、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南湖学院组成考察组,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南湖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有试用期和服务期。服务期未满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相关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者,或有其他需要本校教职工回避情形的,需向学校报备。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嘉兴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南湖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核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南湖学院官网(www.jxnhu.edu.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628029(罗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33993 0573-82228947
学校官网:https://www.jxnhu.edu.cn/
报名网站:https://rczp.jxnhu.edu.cn
嘉兴南湖学院
2022年7月19日
附件:嘉兴南湖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辅导员(第二批)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