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2022年7月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对未就业的困难对象提供专项援助,经上级批准,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8名,具体要求如下:
单 位 |
工 种 |
人数 |
单 位 |
工 种 |
人数 |
海宁技校 |
宿舍管理员(女) |
1 |
海宁技校 |
工场管理员(女性) |
1 |
青少年宫 |
点名阿姨 |
2 |
青少年宫(袁花) |
点名阿姨 |
1 |
文化馆 |
前台(展厅管理,会办公软件) |
1 |
青少年宫(袁花) |
后勤 |
1 |
总工会 |
食堂辅助工 |
1 |
海宁市图书馆 |
图书管理员 |
1 |
海宁市博物馆 |
展厅管理 |
1 |
巡特警大队 |
保洁 |
1 |
硖石街道西山社区 |
居家养老(困难家庭) |
1 |
硖石街道由拳社区 |
居家养老(困难家庭) |
1 |
海昌派出所 |
门卫 |
1 |
丁桥派出所 |
门卫、保洁 |
1 |
海州派出所 |
保洁 |
3 |
1.基本条件: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系海宁市常住户口,年满“45、55”的人员,即女4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中注明“就业困难对象”或持《就业援助证》人员,包括被征地农民。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
3.招聘办法和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和“公开、公平、择优”原则进行。
4.报酬待遇:被聘用者试用期一个月,正式录用后按公益性岗位待遇(缴纳五险,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执行。
5.下例情况不能报名:
(1)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2)已领取营业执照;(3)当月解除劳动合同的。
6.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带本人《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援助证》,照片二张。
7.报名时间:2021年7月25日起,每个岗位报满三个为止。
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2号楼二楼5号窗口) 电话:89232733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