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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嘉兴市文物保护所招聘岗位合同工(讲解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0 10:24:02

2022年嘉兴市文物保护所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讲解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文物保护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1名(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合同工1名(讲解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嘉兴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户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文物保护事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旅游管理类及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容貌端庄。身高1.60米及以上(女),1.70米及以上(男)。

4.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强。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嘉兴市文物保护所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xwbs01@163.com,联系电话0573-82067233。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9时——9月26日16时。

3.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通知资格复审及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经初审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为10人及以上的,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如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招聘资格。

考察由嘉兴市文物保护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合同制。聘用人员与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嘉兴市文物保护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