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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南湖区大桥镇招聘专职消防救援队人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09:23:43

南湖区大桥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救援队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大桥专职消防救援队面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其中4名为灭火救援岗位(男),1名为辅助执法人员岗位(男),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享受南湖区专职消防员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报名条件

1、灭火救援岗位要求高中或中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辅助执法人员要求大专学历(含)以上文化程度;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刻苦,热爱消防事业;

4、灭火救援岗位年龄在18-26周岁,辅助执法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不含30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不低于1.65米,无不良嗜好;

5、复员退伍军人、消防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原单位有开除、处分等不良记录的;有其它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收入待遇

按照大桥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待遇执行(电话咨询),灭火救援岗位实行“三班二倒”,上48小时休息24小时模式,后期按照实际情况调整。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16:00

(二)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常祖路1196号大桥专职消防救援队,联系电话:0573-83523119/15988365391(蒋利丹)

(三)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书

五、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考试、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如发现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按照笔试+体能+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体能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笔试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总分100分;队员报名人数不足1:5时,直接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体能测试。体能考试分为三项,每项按照年龄段进行测试,每项考核达到优秀的100分,及格的60分,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三项综合成绩取平均分。测试项目分别是30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标准见附件)。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辅助执法人员不参与体能考核)

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考察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空缺名额,按总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拟聘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和原从业岗位经历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复核资格条件。

(五)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者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大桥镇人民政府所指定劳务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个人自身业务能力不达标不予聘用,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六、解释

本公告由大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023年3月7日

附件1.docx